1、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。
2、实践合同,又称要物合同,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,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,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。
3、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,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,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。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。
4、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。这就说明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,才能使合同成立。而合同成立后,贷款人仅于到期时请求借款人返还本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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